热线
动平衡工作要则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1-26 10:21:38    文字:【】【】【
        动平衡工作要则如下:
        ①转子既可通过低速动平衡,也可通过高速动平衡使其达到质量平衡。但对高速轻载转子,或经低速动平衡后。在工作转速下振动仍较大的转子.或更换了叶轮和平衡盘等主要转动元件的转子,或最大跳动方向不在同一轴向截面同一方向上的转子,都应考虑进行高速动平衡。
        ②动平衡去重位置、打磨深度和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制造厂设计要求。所有打磨表面均应光洁且平滑过渡,并用金相砂纸抛光。打磨时注意控制打磨进给量和砂轮转速。不得使材料过热。
        ③联轴器等可拆的旋转元件(当更换这些部件时)应事先进行单独平衡。只有当这些元件都证明是平衡的时,才能组装进行整体平衡。进行整体平衡时,不得在已平衡过的部件上校正,平衡后可拆旋转部件与轴之间应有装配对位标志。(玻璃钢防腐风机
        平衡转速与动平衡精度的要求:低速动平衡的转速可按动平衡厂家和动平衡机的条件决定.但必须使动平衡情度达到ISO 1.0级;高速动平衡应保证在正常工作转速下.转子在动平衡机支架上的振动烈度不超过Ig·mm/8,且在直到最大连续转速的范围内无任何振幅和相位飘忽不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