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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安装、使用和维护的规定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2-12-10 11:17:10    文字:【】【】【
        安全监控安装、使用和维护的规定
       (1)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2)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4)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6)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普仪的琴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